
关于进行教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问卷调查的通知
教高司函[2006] 228 号
有关高等学校:
为了推动教授上讲台,不断提高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,我司决定进行教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调查研究。现将关于教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调查研究的问卷(教授、副教授问卷,管理人员问卷和学生问卷)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:
一、对教授、副教授及学生的问卷调查
1.被进行问卷调查的教授、副教授均为本校专任教师,不包括校外兼职人员。
2. 北京交通大学、北京外国语大学、南开大学、西南财经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、北京工业大学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、北京农学院、哈尔滨医科大学、四川音乐学院等10所高校需对全部教授和副教授,以及本校5%—10%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三年级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。其他高校每校对10%的教授和10%的副教授进行问卷调查,暂不对学生进行调查。被调查人员的选择,由各校依据客观、全面、多方面反映情况的原则自行确定。
二、对管理人员的问卷调查
问卷调查对象为校级领导及学校教务处长、人事处长。若管理人员同时具有正高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,则只填写《管理人员问卷》即可。
三、各高校于12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南京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:
1.三种调查问卷原件(见附件)
2.简要统计表(见附件)
3.各校晋升或聘任教学职务的有关文件
4.有关计算教学工作量制度的文件
邮寄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
邮编:210093。
收件人:张红霞
五、其它
1.调查问卷由各高校印发给被调查者。
2.三个调查问卷和简要统计表的电子版可到教育部门户网站(网址:www.moe.edu.cn)的“高校教学”栏目下载。
3.联系人:教育部高教司办公室:张成山,康凯。
联系电话:010—66096340,010—66020758(传真)。
南京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:张红霞。
联系电话025—83592869,83593078。
4、这次调查将对我司今后的相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,望各校高度重视,精心操作。请各校将负责此次调查的工作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,于12月1日前电话或传真告我司。